【资料图】

观点网讯:7月26日,东莞市公安局官网发布“东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《东莞市优秀产业工人入户实施试行办法》的通知”。据该通知,东莞自2023年8月1日起,将实施入户新政。

根据通知,可申请入户的人员包括为,在经评定为优秀企业的用人单位工作,属于急需的技术技能工人或管理人员,并同时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的非莞户籍人员:

(一)自用人单位推荐申报准入资格前一年内,申请人所在用人单位已为其在莞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满12个月,且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。

(二)持有东莞市有效《广东省居住证》,且所在用人单位已为其申报从业人员信息。

(三)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,无刑事犯罪记录。

(四)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。

其中,获优秀产业工人入户资格的申请人,准予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本人同时申请入户东莞市。

《办法》规定,优秀产业工人入户以自愿申请、严格审核为原则,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各集中受理一次。

本文源自:观点网

关键词: